政策法规
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10-01 点击数: 29

 (2023年10月)

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学校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管理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积极引导其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

二、管理主体

依据学校“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经盐城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并在其领导下,由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目标管理方式对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三、管理对象

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

四、管理内容

1.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经营情况;

2.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情况;

3.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4.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完成经营目标任务(第一年度上交学校房屋租金含资产使用费168万元,第二年度起根据社会经济情况适度上调经营目标任务;

5.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6.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规范用工及劳动纪律遵守情况;

7.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总经理履职情况;

8.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其它方面的情况。

五、管理方式

1.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学校与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总经理在经营初签订《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2.学校财务处向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派驻会计1名,负责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等工作;

3.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须于月末、季末、半年末及年末向学校财务处及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须经学校审计处审计后再予提交;

4.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经营年度中期、末期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其及总经理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结果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其它

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事项,则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盐城师苑宾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